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
作者: 上传时间:2020-08-26 浏览量:7128
根据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晋教财【2020】36号文件精神,经投资理财产品-理财平台-理财投资公司研究决定,现就我院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计算方法
住宿费标准按月平均计算,每学年按10个月计平均基数,每学期按5个月计平均基数。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,疫情防控期间,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算住宿费。在校住宿不足一个月的,15天(含)以上按一个月计算,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。
二、退费原则
1、毕业生
春季学期没有返校的2020届毕业生退5个月住宿费;已返校毕业生按实际住宿时间核算住宿费。
2、非毕业生
按实际住宿时间核算住宿费,本学期未住宿期间费用不做退费,下学期开学缴费时抵扣2020-2021学年住宿费,补交差额。
3、有欠住宿费的,核减欠费金额计算应退返金额。
山西华澳商贸职业投资理财产品-理财平台-理财投资公司办公室
2020年8月26日